超龄职工的工伤保险仍然要由单位依法为其购买。如果该职工尚未退休而发生工伤事故,但单位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相关工伤待遇的费用由单位来支付;如果单位为其购买工伤保险的,则由工伤保险基金来支付。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工伤保险原则包括:
1.无责任补偿(无过失补偿)原则;
2.国家立法、强制实施原则;
3.风险分担、互助互济原则;
4.个人不缴费原则;
5.区别因工与非因工原则;
6.经济赔偿与事故预防、职业病防治相结合原则;
7.一次性补偿与长期补偿相结合原则;
8.确定伤残和职业病等级原则;
9.区别直接经济损失与间接经济损失原则;
10.集中管理原则。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保险的特点有:
1.工伤保险对象的范围是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劳动者。
2.工伤保险的责任具有赔偿性。
3.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
4.工伤保险不同于养老保险等险种,劳动者不缴纳保险费,全部费用由用人单位负担。
5.工伤保险待遇相对优厚,标准较高,但因工伤事故的不同而有所差别。
6.工伤保险作为社会福利,其保障内容比商业意外保险要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