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渭南国有土地划拨搬迁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2023-12-06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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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渭南国有土地划拨搬迁的法律程序是,申请人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的申请,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对符合条件是进行受理等。国家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收回规定是,当事人自动放弃土地的等。

  一、渭南国有土地划拨搬迁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1.申请由建设用地单位持经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初步设计、年度基本建设计划等有关文件向拟划拨土地所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

  2.审核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建设用地申请进行审核,划定用地范围,组织商定用地补偿、安置或者拆迁安置方案。

  3.批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按规定的权限报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后,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给建设用地批准书。

  4.划拨土地由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根据有关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所确定的用地面积和范围,到实地划拨建设用地。

  5.登记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核查实际用地,经认可后,办理土地登记手续,核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证。

  二、国家对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收回规定有哪些

  找法网提醒您,划拨土地使用权被收回的情形有:

  1.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停止使用土地的;

  2.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收回土地的;

  3.因司法部门没收所有财产收回土地的;

  4.自动放弃土地的;

  5.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土地的;

  6.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土地的;

  7.属于核准报废的土地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七条

  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因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无偿收回其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对划拨土地使用权,市、县人民政府根据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可以无偿收回,并可依照本条例的规定予以出让。

  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时,对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

国有土地划拨搬迁

  三、关于划拨土地是否可以转让的疑问

  划拨土地是可以转让的。但是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土地使用者为公司、企业、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

  2.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

  3.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

  4.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补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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