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有的主要规定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四条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由以下四个要件构成: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制度;
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徇私舞弊,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的行为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责任,情节严重的行为;
3.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4.主观要件:主观为故意。
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一般是5年。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
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