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可由男女双方协议决定,可以实施轮流抚养。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并且夫妻双方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身心成长。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后起诉争孩子抚养权的时间需要依据具体情形而定。一般来说,如果是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就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如果是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离婚后孩子抚养权纠纷在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立案,被告没有住所地的,到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向其经常居住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