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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孩子的轮流抚养如何进行

2024-02-11 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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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离婚后孩子的轮流抚养进行方式一般是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起诉条件包括有明确的被告;原告与该案件具有直接利害关系等。

  一、离婚后孩子的轮流抚养如何进行

  在我国离婚时,双方父母可以约定轮流抚养孩子,只要不会对孩子产生不利影响,那法院会准许。具体怎样轮流抚养,可以双方协商决定。双方可以约定各抚一个月,也可以约定周一到周五一方抚养,周末另一方抚养。

  二、离婚后不给抚养费起诉条件是什么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孩子轮流抚养

  三、离婚抚养费如何判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找法网提醒您,离婚抚养费的判定法律依据是: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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