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时间不同:三方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劳动合同: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2.主体不同:三方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3.内容不同:三方协议: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享有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主要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4.目的不同: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关系确立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5.适用的法律不同:三方协议:制定、发生争议后的解决主要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民法典》等。劳动合同:订立以及发生争议后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解决。
找法网提醒您,若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内容矛盾,则以劳动合同为准。劳动合同一经签订,就业协议的效力应当丧失。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凭《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或《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
三方协议的具体内容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数量;
4.质量;
5.价款或者报酬;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7.违约责任;
8.解决争议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