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之前的房产在离婚时一般不需要进行财产划分,婚前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谁拥有的房产就归谁,在离婚时不进行分割。若属于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分割。并且婚前财产并不会因为结婚就会转化为共同财产,因此婚前的房产结婚后还是个人财产。但如果夫妻之间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离婚后财产可以公证。当事人可以携带身份证、离婚协议书、离婚证、财产证明等到公证机构申请财产公证,公证机构受理后会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一般会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关工作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二十五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公证,可以向住所地、经常居住地、行为地或者事实发生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申请办理涉及不动产的委托、声明、赠与、遗嘱的公证,可以适用前款规定。
第三十条
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离婚房产分割后需要申请登记的。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