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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有一套房子,结婚后卖掉了,重新买了一套,卖掉的不够,男方从亲戚那里借的补齐买的新房子,当时女方要求把她的名字也加进去,所以就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像这样的财产离婚时,女方是否也要进行财产分割。

婚姻家庭
2024-04-18 08:34:58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婚前有一套房子,结婚后卖掉了,重新买了一套,卖掉的不够,男方从亲戚那里借的补齐买的新房子,当时女方要求把她的名字也加进去,所以就加上了女方的名字,像这样的财产离婚时,女方也要进行财产分割。
  • 您好,按您所述情况,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女方有权要求分割。
  • 你好,一般情况下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以实际情况为主。
  • 婚后购买的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婚后购买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后加名字的财产分割就是夫妻双方均等分割的,只要结婚之后在房产证上加上了另一半的名字,哪怕该套房子是自己在婚前一次性全额购买的,也已经被认定为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了。既然该套房产是夫妻共有的,自然分割的时候男女双方可以要求平等的分割房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有用,婚前财产加名离婚后对该财产有分割的权利,如果有分割协议就按照协议办,没有协议的,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法院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实际情况依法划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婚前夫妻一方买的房子婚后加另一方的名字属于双方夫妻共同财产。一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婚后在产权证上添加配偶名字的行为,应当视为一方对配偶的赠与,加名后该房产即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如果离婚,则配偶也有权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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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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