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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参保的人是否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2024-06-19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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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没有参保的人是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单位应在劳动者受伤后的30天内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注意的是,没有参保认定为事故的情形是劳动者患上职业病、在上下班途中遭遇非因自身责任的交通事故等。

  一、没有参保的人是否可以进行工伤认定

  没有参保的人是可以进行工伤认定的。

  由职工或者及其近亲属,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并提交申请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等材料。如果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则由单位按照相关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来赔偿,如果单位补缴工伤险和滞纳金的,则由单位和工伤保险基金来共同按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二、没有参保认定为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7.其它。

没有参保工伤认定

  三、没有参保工伤认定要多久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认定是有时间期限的,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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