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调解程序是:
调委会应当指定1名或2名人民调解员主持调解,医患双方当事人可聘请律师或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医疗纠纷,按照双方当事人达成的协议制作书面调解协议书。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三十一条
申请人可以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申请调解。书面申请的,申请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口头申请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员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申请调解的争议事项和理由等,并经申请人签字确认。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部门获悉医疗机构内发生重大医疗纠纷,可以主动开展工作,引导医患双方申请调解。
当事人已经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已被受理,或者已经申请卫生主管部门调解并且已被受理的,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机构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终止调解。
找法网提醒您,医疗纠纷调解后还能诉讼。根据法律规定,经调解解决的医疗纠纷可以起诉到法院,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调解协议有效;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裁定驳回申请,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方式变更原调解协议或者达成新的调解协议,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调解以当事人自愿为基础;无论是调解的进行、调解协议的达成还是调解协议的履行,都需要当事人的自愿和合意。当事人的自愿是调解能否进行的基本条件。
2.调解没有严格的固定程序;调解并没有固定的规则,如果当事人一方不愿意继续调解,可以马上终止,因而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3.调解书不具有强制执行效力;调解书没有法律上的强制执行力,其所规定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能否实现,主要依靠道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