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资质不能够挂靠。法律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由此可见任何形式的建筑资质挂靠都是不被允许的。
《建筑法》第二十六条
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超越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任何形式用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找法网提醒您,工程挂靠合法认证标准是:
1.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借用其他建设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
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
3.专业分包合同的发包人不是工程总承包人或者专业承包人;
4.施工单位派驻施工现场的管理负责人一人以上,未与施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5.实际施工总承包人、专业承包人与施工单位之间不存在工程支付关系;
6.建设单位不能提供有关资料的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证明等其他。
1.原告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副本及相关的证据;
2.人民法院接受原告提交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立案;
3.法院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4.被告作出书面答辩;
5.开庭审理;
6.法院做出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