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中,如果直接实施犯罪行为,但是对整个犯罪的预谋、实施和完成,所起的作用不大,或者是只为共同犯罪的实施创造便利条件、提供帮助,如提供犯罪工具、指示犯罪目标等的人员可认定为从犯,属于故意帮助诈骗。帮助犯也就是从犯,就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或者辅助作用的。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诈骗罪构成要件如下: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
2.客观要件。客观上表现为使用欺诈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3.主体要件。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4.主观要件。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1.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2.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3.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4.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5.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6.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