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签订时间不同:
三方协议:应在毕业生就业之前签订。
劳动合同:在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才签订。
2.主体不同:
三方协议:适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学校是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或签约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没有规定,适用任何单位;
劳动合同:只适用于劳动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无关。
3.内容不同:
三方协议:内容主要是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受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方案,而不涉及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后应享有的权利义务。
劳动合同:主要内容涉及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方面面,劳动权利义务更为明确。
4.目的不同:
三方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是编制毕业生就业方案和将来双方订立劳动合同的依据。
劳动合同:主要是劳动关系确立后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得到应有的保障。
5.适用的法律不同:
三方协议:制定、发生争议后的解决主要依据是《国家关于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规定》、《民法典》等。
劳动合同:订立以及发生争议后主要是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来解决。
找法网提醒您,签了三方协议不想去了需要承担违约责任,之后可以解约,办理新的三方协议。三方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以解决应届毕业生户籍、档案、保险等相关问题。
毕业生签订三方协议的流程不是法定的,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一致后,签约程序细节:
1.毕业生认真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及应聘意见,并签名。
2.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及人事调配部门签定意见。
3.用人单位一定将档案详细转递地址填好。
4.各院系签意见。
5.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签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