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发生工伤应经过的鉴定,具体如下:
1.受工伤后首先应该到劳动局工伤科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之后才能申请伤残等级鉴定;
2.到劳动局随机指定的具有工伤鉴定资质的医院做检查鉴定,最后申请工伤赔偿。
1. 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 填交《职工因工负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加贴一寸照片、用人单位加盖公章;
3. 提交指定医院医生填写的《工伤职工医疗终结临床体检与诊断表》一份,并附医院各种检查报告单;
4. 全部病历资料、医疗检查报告单、诊断书等资料复印件一份,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 职业病患者,应提供由市疾病控制中心职业病诊断组出具的职业病诊断结论书;
6. 肢残、烧伤等体表伤残者,应提交伤残部位四寸彩照一张;
7. 工伤劳动者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不服公司的工伤鉴定结果如下处理:
可以申请省级劳动委员会进行再次鉴定,省级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找法网提醒您,《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