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不满意的司法鉴定结论能申请重新审理的。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对人民法院委托的鉴定部门作出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提出证据证明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准许:
1.鉴定机构或者鉴定人员不具备相关的鉴定资格的;
2.鉴定程序严重违法的;
3.鉴定结论明显依据不足的;
4.经过质证认定不能作为证据使用的其他情形。
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鉴定的区别为:
1.目的不同。医疗事故鉴定主要是为卫生部门行政执法提供依据,司法鉴定主要是为司法裁判提供依据;
2.范围不同。司法鉴定的范围比医疗事故鉴定的范围要宽得多;
3.程序不同。当医院方申请医疗事故鉴定和患者方申请司法鉴定发生冲突时,应当准许司法鉴定。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四条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进行司法鉴定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尊重科学,遵守技术操作规范。
找法网提醒您,司法鉴定一般包括以下的8个步骤:
1.委托。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审核委托人的委托事项;
3.初次鉴定。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
4.补充鉴定。司法鉴定机构补充鉴定;
5.重新鉴定;
6.复核鉴定;
7.司法鉴定文书的出具;
8.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