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受著作权保护的著作有:
1.单纯的事实消息;
2.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4.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
1.加强著作权的登记保护,及时地完成重要作品的备案登记,对于一些符合条件的作品,还可以通过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来获得多重形式的保护;
2.设立负责著作权管理的专职部门或人员,以研究政府的知识产权政策,合法利用政府政策红利,积极参与行业协会的活动,获得专业服务及管理知识;
3.做好著作权宣传培训工作,培养员工的著作权保护意识和侵权防范意识;
4.对作品采取技术措施,防止、限制未经权利人许可浏览、欣赏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等行为。
找法网提醒您,著作权可保护的作品如下: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