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下列要件即构成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
1.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罪的主体要件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要件即故意的心理态度;
3.客体要件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要件即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土地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占用土地罪的处罚是:
1.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非法占用土地追诉时效期是五年。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最高刑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适用于五年的刑事追诉时效。
《刑法》第八十七条
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