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公私财物达到规定的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犯嫌疑人诈骗数额在20万元以上通常会被判处3~10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可以判处罚金,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诈骗数额在20万元左右的属于数额巨大的范畴,不过法院量刑的时候还要综合考虑犯罪情节,所以具体的量刑标准要根据案情分析。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诈骗罪立案了一般不能撤案。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