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判刑如下:
1.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是指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二条铁路职工违反规章制度,致使发生铁路运营安全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铁路职工;
2.主观方面只能是出于过失;
3.侵害的客体是铁路运输的正常秩序和铁路运输的安全;
4.客观方面即在铁路运输活动中违反规章制度,因而发生运营事故,情节严重的行为。
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的追诉时效是十年。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