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伙盗窃,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取保候审: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具备的条件:
1.保证人必须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4.保证人应当遵守法律的规定,发现被保证人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保候审的保证人应当履行保证义务,保证被取保候审人在不被羁押的情况下,随传随到,候审不误。
法院取保候审多少钱没有具体规定,但取保候审的起点数额是一千元。而具体的取保费用应当要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具体情节、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因素来进行确定。
找法网提醒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
犯罪嫌疑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一千元。犯罪嫌疑人为未成年人的,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人民币五百元。具体数额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