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1.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
2.董事会,股东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3.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4.监事会,股东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法》第九十八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第一百零八条第一款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设董事会,其成员为五人至十九人。
监事的任期是三年的时间。且若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五十四条
【监事会或监事的职权(二)】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找法网提醒,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如下:
1.股东的数量不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法定人数为50人以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如发行股票,股东人数不限。
2.注册的资本不同;一人有限公司出资额为3万元,一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为10万元;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3.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不设董事会只设执行董事,也可以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股份有限公司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4.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6.股份增减要求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