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一般应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该土地使用权价额5%-20%的罚金;
2.犯罪情节达到特别严重程度的,依法应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该土地使用权价额5%-20%的罚金。
《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认定方式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土地管理制度;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行为;
3.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牟利为目的。
找法网提醒您,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追诉时效一般是5年。
《刑法》第八十七条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一)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二)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三)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四)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