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同犯罪中的从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共同盗窃的数额确定。根据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从盗窃罪的证明对象入手,可以从盗窃罪的主体证据、行为证据、结果证据、主观证据、情节证据等层面确立证据标准。
1.主体证据。应包括居民身份证明和户籍证明。
2.行为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在具体时间、地点及位置被盗物品及物品特征的陈述。
3.结果证据。应包括被害人关于失窃的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关于窃得物品的供述,证人关于财物被盗的证言,有关部门关于财物被盗的证明等。
4.主观证据。应包括证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际占有、使用、出售、出租、出借赃款、赃物的证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承认盗窃犯罪事实的供述等。
5.情节证据。定罪情节证据应当包括价格鉴定、物品发票等证据。
找法网提醒您,构成盗窃罪需要符合的条件:
1.主体为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主观上是故意的心态;
3.客体是他人的财产权;
4.客观上是行为人实施了盗窃他人财物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