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书或者法院调解书、判决书;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完遗产房屋继承过户后,便可以将房屋进行处分。
1.继承权公证费用: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继承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
1.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
2.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
3.带齐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六条
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
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