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当事人在期限内没有主动上缴的话,一般情况下法院会强制追缴,若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就会强硬追缴。
2.若是犯罪嫌疑人在服刑期间不缴纳罚金的话,法院对于减刑和假释一般情况下都会从严处理,严重情况下有可能不给予减刑或假释。
3.实在没有能力缴纳罚金的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经济状况进行分期缴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罚金的数额确定方式有:
1.无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仅规定选处、单处或者并处罚金,不规定罚金的具体数额限度,而是由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总则确定的原则——根据犯罪情节,自由裁量罚金的具体数额。
2.限额罚金制。即指刑法分则规定了罚金数额的下限和上限,人民法院只需要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裁量罚金。
3.比例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百分比决定罚金的数额。
4.倍数罚金制。即以犯罪金额的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5.倍比罚金制。即同时以犯罪金额的比例和倍数决定罚金的数额。
罚金和罚款有的区别如下:
1.适用主体不同,罚金由人民法院判处,而罚款则由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科作出;
2.性质不同,罚金属于刑罚处罚;罚款则属于行政处罚;
3.处罚依据不同,罚金由刑法加以规定,罚款则由行政法律规范加以规定。
找法网提醒您,《刑法》第五十二条判处罚金,应当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