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外就医期间又犯罪的应当及时收监。保外就医是罪犯因患有严重疾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和政策,经司法机关批准让其取保监外医治的执行方法。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以下病可以办理保外就医证:
1.严重传染病。比如肺结核伴空洞并反复咯血;肺结核合并多脏器并发症;结核性脑膜炎。
2.反复发作的,无服刑能力的各种精神病。
3.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等。
找法网提醒您,保外就医予以监外执行的,批准机关应该自收到监狱、看守所提请的材料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
《暂予监外执行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监狱、看守所应当就是否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进行审议。经审议决定对罪犯提请暂予监外执行的,应当在监狱、看守所内进行公示。对病情严重必须立即保外就医的,可以不公示,但应当在保外就医后三个工作日以内在监狱、看守所内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