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理赔注意事项:
1.当事人应当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2.理赔协商的时间、范围、履行方式应当明确具体;
3.因法定免责事由所产生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保险公司可以拒绝赔偿。
法律依据: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七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通知保险公司的,保险公司应当立即给予答复,告知被保险人或者受害人具体的赔偿程序等有关事项。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赔偿材料的有以下几类:
1.事故责任认定书(公安交管部门出具);
2.受害过程及医疗过程的相关证据(病历、医疗费票据);
3.伤残鉴定书(如果构成伤残的话);
4.护理费票据、交通费票据、陪护人员住宿费票据;
5.受害人的被扶养人亲属关系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居委会出具);
6.因交通事故导致的其他损失的证明(交通工具、衣物等)。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必须遵守以下生效条件:
1.该协议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该协议意思表示真实,是当事人自愿作出的,不存在胁迫行为;
3.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