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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哪些支出

2023-09-11 1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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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包括的支出是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合理费用。交通事故赔偿案须准备的材料包括起诉状、医药费等收款凭证、误工时间证明等。

  一、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包括哪些支出

  交通事故赔偿范围包括以下支出: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项目还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3.受害人死亡的赔偿项目包括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二、交通事故赔偿案须准备哪些起诉材料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赔偿案须准备的起诉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3.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4.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5.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

  6.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7.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

  8.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其他证据

交通事故赔偿

  三、交通事故赔偿案件受理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5.提交公安机关制作的调解书、调解终结书或者该事故不属于任何一方当事人违章行为造成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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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包括哪些项目,赔偿范围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具体有以下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残疾辅助器具费; 5、交通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受害人残疾的,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 9、死亡赔偿金(受害人死亡的,包括被抚养人生活费); 10、丧葬费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 第六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九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十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十一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二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十三条 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十四条 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十五条 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十六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计入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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