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死亡的,债务处理方式具体如下: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如果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是可以向期配偶追偿的。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时,也负有清偿债务的义务。
因此,债权人还可以要求死者的继承人在继承的财产范围内清偿死者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债务人死亡无继承人的,可以由被继承人生前住所地的民政部门或者村民委员会担任遗产管理人。而遗产继承人需要履行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的职责,所以债务人债务可以由遗产管理人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七条,遗产管理人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清理遗产并制作遗产清单;
(二)向继承人报告遗产情况;
(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遗产毁损、灭失;
(四)处理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
(五)按照遗嘱或者依照法律规定分割遗产;
(六)实施与管理遗产有关的其他必要行为。
债务人对同一人负有多笔同类债务,按以下顺序清偿:
1.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
2.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
3.担保数额相同的,优先抵充债务负担较重的债务。
4.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抵充。
5.到期时间相同的,按比例抵充。
债务人有多个债权人时,应当优先清偿有担保的债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