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如果煽动者试图颠覆国家政权,如推翻国家领导人、破坏国家安全等,那么他们可能会被指控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煽动分裂国家罪:如果煽动者试图分裂国家,如挑起民族矛盾、制造分裂等,那么他们可能会被指控煽动分裂国家罪。
3.煽动恐怖主义罪:如果煽动者试图制造或煽动恐怖主义行为,如组织或参与恐怖活动等,那么他们可能会被指控煽动恐怖主义罪。
4.扰乱社会秩序罪:如果煽动者扰乱社会秩序,如扰乱公共交通、破坏公共安全等,那么他们可能会被指控扰乱社会秩序罪。
1.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制度、推翻国家政权的政治意图。
2.行为人在客观上实施了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制度、推翻国家政权的行为。
3.行为人实施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制度、推翻国家政权的行为,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
4.行为人的行为应当是故意实施的,即明知是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制度、推翻国家政权的行为而实施。
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量刑处罚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颠覆国家政权罪】组织、策划、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对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对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对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以造谣、诽谤或者其他方式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首要分子或者罪行重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