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后这样申请交管部门调解:
1.当事人达成一致,共同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的调解申请;
2.达成调解一致的,应当制作调解协议;
3.未达成调解一致的,可以申请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十七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合法、公正、自愿、及时的原则进行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
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应当公开进行,但当事人申请不予公开的除外。
交通事故调解不成,可以向法院提起交通事故诉讼。找法网提醒您,具体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1.准备民事诉状、证据。根据被告人数加一份,向法院递交民事诉状和证据;
2.起诉至有管辖权的法院;
3.提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后等待开庭审理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交通事故调解的参与人有这些:
1.交通事故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2.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3.公安交警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其他人;
4.承保机动车保险的保险公司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