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犯罪主体限于合法配枪的个人和单位;
2.主观上表现为故意;
3.侵害的是公共安全和国家对枪支的管理制度;
4.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将个人和单位的合法用枪出借给他人,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非法出租出借枪支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将枪支出租给无配枪资格的人员或单位,或用作借债质押物的;
2.非法出租枪支引发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3.非法出租枪支致使枪支丢失、被盗、被抢的;
4.非法出租枪支被他人用于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等。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条[非法出租、出借枪支案(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条第二、三、四款)]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未取得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或者将公务用枪用作借债质押物的,应予立案追诉。
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将枪支出租、出借给具有公务用枪配备资格的人员或单位,以及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人员或单位,非法出租、出借民用枪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人员轻伤以上伤亡事故的;
(二)造成枪支丢失、被盗、被抢的;
(三)枪支被他人利用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四)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