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处理措施有:按照预先制订的紧急疏导疏散方案,有组织、有秩序地迅速引导现场人员撤离事发地点;调派专业力量和装备,在运营突发事件现场开展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等。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第四十四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突发事件发生后,运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启动相应应急预案。运营单位应当充分发挥志愿者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的作用,提高乘客自救互救能力。
现场工作人员应当按照各自岗位职责要求开展现场处置,通过广播系统、乘客信息系统和人工指引等方式,引导乘客快速疏散。
1.突发性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中车辆的运行速度较为固定,车辆与车辆之间的运营时间间隔短,并且多数处于地下。因此,一旦发生运营事故,无论大小都是非常突然的,而且不容易发现,事故的发生可能是在短短的几分钟甚至是更短时间的几十秒钟。
2.信息不畅
发生事故时,乘客往往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有些人甚至容易产生好奇心理,从而去围观,造成大量乘客的聚集,更容易引起恐慌,焦虑的情绪。并且由于信息不畅通,容易引起二次事故的发生。
3.救援难度大
由于城市轨道交通大多数位于地下,故其运营环境很封闭,逃生通道相对狭窄,因此人员伤亡时,增加了紧急救援的难度。
4.社会影响大
城市轨道交通因为其便捷快速的优势,已经成为了大多数人的日常出行方式,与此同时,城市轨道交通往往需要承担大量的乘客,极易受到大客流的冲击,将会产生大量乘客的汇集,在此情况下当发生运营事故时,可能会造成很大的人员伤亡和社会恐慌,给社会带来不利的影响。
轨道交通经营单位是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责任主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安全生产预警和应急协调机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维护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找法网提醒您,轨道交通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运营知识,熟悉有关安全运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驾驶、调度等岗位的工作人员应当经过考核,持证上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