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的界定构成犯罪的标准:
1.在高利贷活动中,高利借贷再高利转贷达到一定数额标准的即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2.以转贷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别人,且违法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
3.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
4.高利贷行为极易引发非法拘禁、绑架、伤害、诈骗等其它刑事犯罪。民间中介机构和个人合法收入的自有资金高息放贷的属民间借贷行为,如发生借贷纠纷,属民事调整范畴。
找法网提醒您,高利贷的本金需要偿还,但是超过法律规定的利息部分,可以不用偿还。
借贷利率不得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超过这个标准的,即属于高利贷。高利贷指的是利率高于法定最高利率的贷款,法律禁止高利贷,高利贷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按照如下规则避免高利贷陷阱:
要增强民间借贷的风险意识与守法意识,从法律层面引导规范正当民间融资行为。要进一步倾斜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服务覆盖与优化金融服务,减少或铲除高利贷生存土壤。要引导民间借贷从“地下”走到“地上”,使其阳光化、规范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