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认定无效的情形有:
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承包人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在建设工程竣工前取得相应资质等级,当事人请求按照无效合同处理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4.承包人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建设工程而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
5.发包人以尚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行政审批手续的工程,与承包人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发包人取得相应审批手续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应当认定合同有效。
6.招标人和中标人在中标合同之外就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单位捐赠财物等另行签订合同,变相降低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以该合同背离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为由请求确认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找法网提醒您,建设施工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3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包括以下内容:
1.建设工程施工工程的名称和地点;
2.建设工程施工开工、竣工日期及中间交工工程开工、竣工日期;
3.建设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及概、预算和技术资料提供日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