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场处置:抢救伤者和财产、勘查现场、收集证据、绘制交通事故现场图。
2.调查取证:询问当事人、证人和有关人员,事故车辆检验、伤残评定和物损评估、尸体检验以及其他必要的检验、鉴定。
3.责任认定:召集各方当事人、出具有关证据、说明认定责任的依据和理由,并将交通事故认定书送交有关当事人。
4.事故违法行为处罚:根据事故当事人的违章行为,依法作出警告、罚款、暂扣或吊销驾驶证、行政拘留的决定;对构成犯罪的当事人,依法移送起诉。
5.损害赔偿调解:召集当事人对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未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只调解一次,制作调解终结书。
交通事故赔偿主要有这些项目: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进行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4.护理费以及住宿费等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普通诉讼时效、最长权利保护期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