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连带债务保证人的责任如何确定?

2023-11-11 03:40
找法网官方整理
担保法律师团队
本地律师团队 · 24小时在线
擅长担保法
2分钟内响应
导读:
连带债务保证人的责任确定方式是债务人同时承担债务责任,因为债权人可以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同时向债务人、连带保证人请求履行债务。承担连带债务责任后追偿时效是三年。

  一、连带债务保证人的责任如何确定?

  连带债务保证人的责任确定方式是与债务人同时承担债务责任。法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二、承担连带债务责任后追偿时效

  承担连带债务责任后追偿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连带债务保证人

  三、连带债务保证期限

  连带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是由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的,但是当事人约定的期间不得早于主债务履行的期限,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届满之日起计算。

担保法律师团官方
已服务 135751 人 · 2分钟内回复
立即咨询
我是担保法律师团,我在担保法领域有丰富的实战经验 ,如果你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向我在线咨询。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投诉】功能联系删除。
展开全文
拓展阅读年普法人次15亿+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