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买卖合同生效条件如下:
1.主体合格。当事人应具备订立合同的条件,即必要的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不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
3.行为不违反法律及社会公共利益;
4.形式合法。
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不属于专属管辖的规定。找法网提醒您,专属管辖内容包含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移动后会降低或丧失其性能和使用价值的地面附着物。如土地、矿山、建筑物等。而不动产买卖合同纠纷仍属于合同纠纷管辖的范畴,应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不动产买卖也是房屋买卖,房屋买卖合同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房屋买卖合同即使不公证,只要买卖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就合同签字确认就发生效力。当然,当事人如果需要去进行公证,买卖合同也是可以进行公证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