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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考验期满再犯是否符合累犯定义

2024-06-13 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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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缓刑考验期满再犯不符合累犯定义,因为累犯是指犯罪分子前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后,在五年内又再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处理的方式是撤销缓刑、合并执行刑罚。

  一、缓刑考验期满再犯是否符合累犯定义

  缓刑考验期满再犯不符合累犯定义,一般累犯为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的除外。

  前款规定的期限,对于被假释的犯罪分子,从假释期满之日起计算。

  第六十六条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组织性质的组织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时候再犯上述任一类罪的,都以累犯论处。

  二、缓刑考验期满后发现漏罪如何处理

  缓刑考验期满发现漏罪的处理:《刑法》第77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漏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缓刑考验期满再犯

  三、缓刑考验期执行地点规定

  1.除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外,其余的都是在监外执行。由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司法局)指定的社区教育(防治)机构(一般就是街道办事处法制部门或者是大的社区,居民、村民委会)。

  2.受教育者一般定期到这里来接受教育或者汇报自己的思想觉悟。受教育者可以有限制的选择自己的工作(剥夺政治权利的除外),要离开居住地属的不设区的市、区、县、旗必须通过当地司法行政部门的批准。另外,受教育者不能再缓刑内再犯罪,或者破坏公共治安秩序,将会被取消监外执行资格,和新犯的罪行一并执行。监外执行两日这抵监内执行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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