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缺席庭审的处理方式有:
1.法院可以强制拘传到庭;拘传到庭一般是针对必须出庭的情形;
2.法院可以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是相对于对席判决而言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诉处理;被告反诉的,可以缺席判决。
第一百四十七条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被告缺席开庭后,必须按照宣判时间来下判决书,当庭宣判的,应当在10日内下判决书,择期宣判的,应当立即下判决书。
找法网提醒您,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当庭宣判的,在宣判结束后,应当在10日将判决书送达给被告和原告;人民法院认为可以择期宣判的,在宣判结束后,应当立即将判决书送达至被告和原告,人民法院应当根据法律的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将判决书送达至被告和原告。
以下案件双方必须到庭:
1.离婚案件中的原、被告。
2.抚养、赡养等案件中负有义务的当事人。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的未成年人的法定代理人。
3.其他案件中,不到庭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规定的必须到庭的被告,是指负有赡养、抚育、抚养义务和不到庭就无法查清案情的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