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对方全责车全险的赔偿项目如下:
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5.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6.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九级伤残按照20%计算;
7.被抚养人生活费。
保险公司在限额内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赔偿应准备的材料有:
1.受伤者身份证、户口本;
2.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3.门诊病历本;
4.医院住院病历;
5.医疗费发票、后续医疗费证明,残疾辅助器具费发票;
6.关于休息误工的医疗诊断证明、劳动合同、工资单或者收入证明、个人所得税交税证明,扣发工资收入证明(如果有);
7.关于需要护理的证明、护理费发票或收条;
8.交通费住宿费票据;
9.视情况提供其他材料。
交通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