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证驾驶摩托车的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负的事故责任,要根据根据事故双方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交通事故的,该当事人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其他方当事人无责任:
1.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负全部责任,他方无责任。
2.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其他方当事人无违章行为的,由过错一方当事人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3.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交管部门无法查证道路交通事故事实的,由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4.当事人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及毁灭证据的,由其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5.驾驶机动车发生与本车有关联的交通事故时,当事人不立即停车,不保护现场,致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6.当事人一方有条件报案而未报案或者未及时报案,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
7.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视为无证驾驶的情形有:
1.没有驾驶证的;
2.未经考试,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3.驾驶证被注销、吊销的;
4.不符合驾驶条件(年龄和健康状况),非法取得驾驶证的;
5.驾驶证已超过有效期的;
6.驾驶证被暂扣的;
7.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
8.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9.驾驶车辆超过最高准驾车型的;
10.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
找法网提醒您,无证驾驶不一定是全责,具体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
1.如果对方没有过错的,无证驾驶方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无证驾驶造成交通事故,无证驾驶人为逃避责任选择逃逸或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事故证据的,无证驾驶一方是需要负全部责任的。
2.如果对方也有过错的,根据双方过错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双方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