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专利复审的程序有:
1.当事人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且应当提交复审请求书,说明理由,必要时还应当附具有关证;
2.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申请材料;
3.专利复审委员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找法网提醒您,专利申请被驳回的法律条件是:
1.申请的主题不是发明;
2.申请文件的修改或者分案的申请超出了原说明书或者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3.申请的主题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技术领域;
4.申请的主题不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5.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的规定;
6.申请人不是就该项发明首先提出的专利申请人;
7.申请的说明书没有对发明创造作出清楚、完整的说明;
8.申请的权利要求书没有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
9.申请的主题不符合对发明专利申请的单一性要求的规定。
专利复审的期限是自收到驳回专利申请的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四十一条
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设立专利复审委员会。
专利申请人对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
专利复审委员会复审后,作出决定,并通知专利申请人。
专利申请人对专利复审委员会的复审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