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并购重组需要注意以下风险:
1.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风险,例如,信息披露、强制收购、程序合法等;
2.违约引发的法律风险;
3.信息不对称引发的法律风险;
4.企业并购存在的其他风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找法网提醒您,企业并购重组中的税务筹划包括以下的内容:
1.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筹划;
2.变更公司注册地址;
3.资产收购与股权收购的选择;
4.争取特殊性税务处理,递延纳税;
5.成本“核定”的使用;
6.“过桥资金”的引入。
企业并购重组的主要形式有以下几种:
1.承担债务式:并购方承担被并购方的全部债权债务,接收被并购方全部资产,安置被并购方全部职工,从而成为被并购企业的出资者;
2.出资购买式:并购方出资购买被并购方的全部资产;
3.控股式:并购方通过收购或资产转换等方式,取得被并购企业的控股权;
4.授权经营式:被并购方的出资者将被并购企业全部资产授权给并购方经营;
5.合并式: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通过签订协议实现合并,组成一个新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