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次责的情况:在交通事故发生中,当事人有过错的行为间接导致了事故严重程度的变化,会负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若是双方当事人共同造成了人身和财产的损失,按照其行为的过错程度进行判定,分为主要责任、次要责任和同等责任,也决定了后续的赔偿问题。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一般是10天之内出来,如果需要检验的,时间会加长。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并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当事人。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如下:
1.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的基本情况。
包括当事人的详细个人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驾照等),车辆的信息(行驶证、交强险保单),交通环境的信息(天气阴晴、路面状况等)。
2.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
当事人、证人等对发生交通事故的描述形成的事实,包括时间、地点等。
3.交通事故证据及形成原因的分析。
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照片、绘制示意图、搜集的物证等),当事人及车辆的检查、检验及(当事人受伤状况、驾驶员饮酒状况等)、证人证言。原因分析包括交警对交通事故发生的内在根源的分析、判断。
4.当事人导致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