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意外伤残认定需要的程序是:
1.当事人需要在治疗终结后十五日内向公安机关申请作伤残鉴定。
2.公安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鉴定,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3.鉴定结果确定后,应当出具书面结论,由鉴定人签名并加盖机构印章。
4.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三日内提出重新鉴定的申请。
5.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
6.另外,当事人也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伤残鉴定。如果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鉴定,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
交通事故做伤残鉴定需要这些材料:
1.被鉴定人出入院记录;
2.被鉴定人病历本;
3.被鉴定人疾病诊断书;
4.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5.被鉴定人身份证明材料;
6.伤残鉴定委托书等。
鉴定要到正规的、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去做鉴定,做鉴定之前可先与鉴定机构咨询,交代清楚受伤的事由,受伤时间,治疗恢复的情况等。另外,需要本人亲自到鉴定中心做鉴定,他人不能代理。
签了交通事故赔偿协议不能反悔。找法网提醒您,只要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经过平等协商自愿达成赔偿协议,并且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的,该赔偿协议应该就是有效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