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租赁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进行赔偿的方式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1.将机动车辆无偿出借给他人使用,如果出借人此时并未丧失对出借机动车辆的支配管理权,出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借人此时已实际丧失对出借车辆的支配管理权或者无法行使支配管理权的,出借人一般不承担赔偿责任,否则就是客观归责。
2.如果出借人基于出借车辆而从借用人处受益的,按照运行利益分配基准,出借人一般应承担赔偿责任。
3.在附带驾驶员出租、出借机动车辆发生事故的,因在该情况下,驾驶员是车辆所有人支派出来的,车主完全可以通过驾驶员来执行车辆的支配、管理和收益,这种情况出借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赔偿原则为:
1.全部赔偿原则。即按照造成的实际财产损失全部予以赔偿。
2.财产赔偿的原则。因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人身伤害还是精神损害均以财产赔偿作为基本方法。
3.公平原则。双方当事人对事故的发生均无过错的,法院可以责令加害人对受害人的财产损失给予适当的补偿。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必须遵守以下生效条件:
1.该协议的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该协议意思表示真实,是当事人自愿作出的,不存在胁迫行为;
3.该协议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