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证的手续是:
1.向公证机构申请房产公证;
2.提交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和户口簿、房屋的不动产权证书、所需要公证的文书以及缴纳税费的证明;
3.公证机构审核提供的证明材料;
4.审核通过,符合条件的在一定期限内出具公证书。
房产公证需要带的证件包括:
1.当事人各方的身份证明(自然人提交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护照等;法人提交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
2.涉及房地产开发的,提交土地使用权证明、国家有关机关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许可证等。
3.涉及房地产预售、销售的,提交房地产预售、销售许可证等。
4.涉及房地产权属转移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证明。
5.涉及房地产担保的,提交房地产所有权及使用权证明。
房产公证的有效期限是没有期限限制,一直有效。房产赠与公证办理后应在2个月内去房产部门过户,逾期赠与合同落空,赠与公证书也无法使用。
找法网提醒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条公证机构经审查,认为申请提供的证明材料真实、合法、充分,申请公证的事项真实、合法的,应当自受理公证申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当事人出具公证书。但是,因不可抗力、补充证明材料或者需要核实有关情况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期限内。
办理房产公证的收费标准如下:
1.标的额五十万元及以下部分,收取比例为0.3%,如按比例收费不到200元的,按200元收取;
2.五十万元至五百万元部分,收取0.25%;五百万元至一千万元部分,收取0.2%;
3.一千万元至两千万元部分,收取0.15%;两千万元至五千万元部分,收取0.1%;
4.五千万元至一亿元部分,收取0.05%;
5.一亿元以上部分,收取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