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房拆迁补偿的方式有如下几种: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由专业评估机构通过不同的法律依据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评估,产生由多种因素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又称产权置换,根据评估方法的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评估,然后对新建房屋的产权进行等价交换。面积标准产权置换是指以房屋建筑面积为基础,安置面积内不结算差价的异地产权房屋的置换。
一般房屋拆迁补偿款项是在45个工作日左右到账。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找法网提醒您,拆迁工作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全国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房屋拆迁工作的部门(以下简称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以下称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法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