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并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找法网提醒您,交通违章申诉流程如下:
1.收到处罚决定书后先缴纳罚款;
2.携带身份证证和处罚决定书到交管部门填写复议申请书,提出行政复议;
3.交管部门受理后审查。
4.等待复议结果。
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六十七条的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后,经依法裁决变更或者撤销原处罚决定的,相应记分分值予以变更或者撤销。
交通违章处理需带以下证件:
1.发生交通违章行为车辆的行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2.驾驶人员身份证的原件;
3.驾驶人员驾驶证的正副本原件;
4.《违反交通管理罚款收据》和《交通违法行为处罚决定书》。